关于涉及到被银行提
起诉讼的相关事宜,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例如就
信用卡透支情况而言,一旦出现
逾期未还款现象则属于明显的违约行径,银行有权主张追偿持卡人应还的本金金额及其相应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超限费等多项费用;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最终
胜诉的话,那么持卡人还需自行承担所有
诉讼费用。
其次,倘若持卡人出于
非法侵占财产的目的而恶意透支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且逾期未予还款,那么这将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还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若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如期归还,便有可能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类似行为的顺利开展产生深远影响。《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