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接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申请的审核工作。
若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相应的登记证书;
同时将进行公示。
但若遇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中心将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1)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且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进行补充和修正的;
(2)提交的鉴别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申请文件中所涉及的软件名称与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4)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此外,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登记材料,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否则将被视为撤回申请。《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