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任何
抚养与监管权力的情况下,倘若持有人未得
监护人的事先许可便将未成年子女强行带走,这无疑是极具
违法性的行为。
即使其目的并非以行骗诱取钱财或实施
绑架等罪恶勾当,然而从法定
扶养者手中强夺儿童仍然构成了严重的
刑事罪行。
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血缘关系并非为
犯罪活动正当化的借口。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针对儿童的法定
监护权天然归属其亲生父母。
当然,若系亲生父母间针对子女的
监护问题而产生纷争,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对子女造成实质性伤害或实施其它
违法行为的话,尚可视作是"家庭内部矛盾"对待。
然而,对于父母以外的任何个人(无论其身份如过路行人、友人、亲属抑或是祖辈亲戚)而言,他们均无权也无法从父母中的任意一方那里试图争夺孩子监护权,更无任何法律基础作为支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