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
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必须达成共识。
若在协议达成之后一方未能履行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义务,另一方则有权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
诉讼。
而在
诉讼离婚案件中,若是法院已经针对子女抚养权进行了明确的判决,然而被告仍然拒绝履行该项义务的话,那么受害者(即为子女的
监护人)就有权利向法院请求进行
强制执行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具体的处理办法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并由法院给出相应的判定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
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