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
离婚事务中并未牵涉到任何
财产分割问题时,聘请律师的费用可按照计件收费模式进行设定,即依据政府所颁布的指导价格规定,针对普遍存在的无财产争议的普通
民事诉讼案件,其律师服务费用应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范围内进行协商收取。
如若确有涉及
财产分配等实际情况的
离婚事件,则
律师费用可按照标的金额占比方式予以收取。
具体而言,律师服务费用主要由
当事人与拟聘请的律师共同商定后决定,然而在制定这一费用标准时,必须要基于政府所颁布的指导价格为准绳。
关于计件收费的说明如下:
⑴对于无财产争议案件中的普通民事、经济和
行政案件来说,倘若其中并不涉及任何财产分配问题的话,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律师服务费用将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的范围内进行自由协商收取;
当然,对于那些居住于偏远地区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而言,即便不涉及财产分配问题,律师服务费用也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⑵至于法律文书撰制、修订以及审查等业务范畴,根据法律文书性质的不同、操作难度的大小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每一份文书的服务费用应当在人民币600元至2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收取;
⑶对于律师见证业务来说,同样也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操作难度以及所需要的工作量等多方面来看,律师服务费用应当在每项2000元至10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收取;
⑷谈到代办公证业务方面,由于其所涉及的事务类型各异,因此每项业务的服务费用应在人民币1500元至3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收取;
⑸最后来讲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服务,也是要以委托方给定的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以及所需付出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作为考量,每一份此类文件的服务费用应在人民币1500元至20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收取。《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
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