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及时偿还透支款项,一旦达到了一定的界限,即使没有向银行主动提出还款要求,银行亦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提
起诉讼。
简而言之,用户在使用
信用卡时,超过了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而且在银行发出
催款请求之后仍然不能按时还款,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国
刑法中的第一百九十六条。
根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本文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六条规定:
当透支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应被认为是第一百九十六条所阐述的“较大数额”;
而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时,应被认为是“巨大数额”;
如果透支额超出了人民币100万元的范畴,那么就将被认定为“特别巨大数额”。
对于这三类情况,首先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其次需要缴纳总计二万元到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罚金;
如果是
数额巨大或具有其它重大恶劣情节的,将会被判处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交纳总计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罚金;
最后,如果透支额特别巨大,抑或是存在其它极其严重的
犯罪情节,那么罪犯将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需交纳至少五万元向上不封顶的罚金或是直接没收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