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遇
法定节假日却仍需安排员工进行工作的情况下,应向劳动付出者支付高于其平日平均薪资至少100%(即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所得薪酬的300%)作为
加班酬金。
考虑到符合我国国家要求的每日工作八小时制度,为保护
劳动者权益,当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中超时工作超过定额八小时后的
加班工资,需进行分别核算。
换言之,对于原本应工作的日常八小时部分,应依照日
工资的三倍标准予以计算。
而超时部分涉及的工作量则需要先折算成为小时单位的工资,随后再利用所计算得出的小时工资数乘以其超出定额工作时间的长度及
三倍工资倍数,方可得到最终的加班薪金额度。《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