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四类情况下,通常无法适用
缓刑。
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首次因侵犯知识产权而遭受
刑事或行政惩罚之后,再度以同样方式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并因此构成
犯罪的
行为人;
缺乏真诚悔过之意的被告人;
拒绝上缴其
违法所得的被告;
以及其他不适宜适用缓刑的特殊情况。
此外,
累犯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将被排除在
缓刑适用范围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