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形下,卵巢功能衰退的妇女因年龄增大而无法怀孕的,有权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婴儿并没有出生证明,这种情况下,家长可以为他们办理户籍登记,为他们合法入学提供便利。
在实践过程中,如果
离婚诉讼的提告人属于无过错方,那么其在申请
损害赔偿方面的要求是合法的。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有不服也不愿
离婚的话,可在离婚诉讼进行中基于无过错方的请求提出反对意见。
若无过错方是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
当事人,且被告并未基于婚姻中的相关问题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那么他在离婚后的一年内仍享有单方面
起诉的权利。
当男女双方在
婚姻登记机关完成
离婚登记手续之后,便具备了向人
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