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条的规定,那些在本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及第一百九十五条所涵盖的
金融诈骗罪行中承担领导职务或其他
直接责任者,一旦涉案单位被判定为
犯罪事实成立,则应处以
罚金刑罚;
同时,对于那些对涉案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也将视案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刑法惩罚——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可附加罚金刑罚;
若
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同样可附加罚金刑罚;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样可附加罚金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