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监视居住期限能否折抵刑期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考虑:
首先,如果是在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居住的场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则在此期间内是无法折抵刑期的;
其次,若为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则此期间应予折抵刑期。
具体而言,倘若涉及被判
管制之情形,那么监视居住的每一天都可折算为同一天数的刑期;
而若是被判处
拘役或
有期徒刑,则可将两日的监视居住期折算为一日的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