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刑事拘留采取的是对本地看守所的拘禁方式。
所谓的刑事拘留,也称为先期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面对那些罪责应当
逮捕,或者存在严重犯罪嫌疑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时,在法律规定的紧迫情况之下,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并将他们置于当地看守所严格监控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在此期间,除了被聘请的
律师有权会面外,其他人都不得探访,不过可以为他们发送必要的日常用品及生活费用。
家属们仅能等待案件作出判决且效力产生之后,方能启动探访程序进行会面交流。
从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至
羁押场所的那一刻起,需要经过三个阶段——
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在此三个阶段内,家属均无法对嫌疑人进行探望,必须等待案件被正式裁决并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够予以遵循。
然而,自从立案侦查阶段开始,便允许聘请律师担当辩护角色。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中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代理申诉、控告事项;
申请改变强制性措施以适应特定情况的需求;
向侦查机构咨询与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及案件相关的消息,并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