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非法狩猎、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以及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具体而言,对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有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大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娃娃鱼,属于隐腮鲵科大鲵属,是目前全球范围内现存体型最大且最为珍贵的两栖类动物之一。
由于其叫声类似于婴儿的啼哭声,因此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娃娃鱼”。
在中国,大鲵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同时也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之中。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任何涉及到非法捕捉、贩卖和食用大鲵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等惩罚措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