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夫妇双方均未拥有任何财产的情境中,针对子女由何人照料
抚养事宜,夫妇双方必须自主商议达成共识;
若未能通过相互协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则最终应当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倘若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将子女的
抚养权交与母亲。
但如果在此情况下,母亲出现了可能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某些特定情形,比如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等,使子女不适合共
同居住生活,或者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但是却有意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此时若父亲主张更改子女照看方式,那么此时抚养权便可能转手归于父亲手中;
除此之外,若有其他因素表明子女确实无法适应和母亲共同居住的生活环境,
子女抚养权也有可能被转交给父亲。
如果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法律往往倾向于将子女抚养权交给在经济状况上更为优越,更能为子女提供良好抚养环境的那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