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
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将财产转
赠予其子女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许多人产生这种想法往往是企图采取这种方式来掩饰或变相地隐藏并转移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
然而,他们可能误以为将父母的财产转让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事实上,若非得到对方的明确同意与妻子或丈夫达成共识,那么即便成功地完成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仍然会被视为侵犯到了
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