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到的问题,我们为您提供以下的法律解释:
对于孩子父亲未支付
抚养费的情况,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需以
书面形式提交
诉讼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具名对象的基础登记信息,既可自行书写,亦可委托律师起草,针对被告人数较多的情况,还需要按照实际份数进行复印备用。
在准备阶段,您需要收集相关
证据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以及
复印件各一份;
与告人
产生纠纷的各类有利事实以及复印件、可能有助于案件审理的其他证据及
证人清单等。
最后,携带足额的
诉讼费前往当地法院办理
立案手续。
在此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撰写诉讼申请书,应将其
递交至相应人
民法院,同时根据被告的具体人数提交副本。
但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您在掌握法律写作技巧方面较为困难,也允许采用口头方式提
起诉讼,之后由人民法院负责进行信息记录,并告知对立一方向。
关于追索抚养费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中,具体内容为“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