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非故意违约且未
拖欠过长时间的持卡人,银行往往选择视而不见,仅在
逾期后及时偿还欠款的前提下,仍可继续申请解除对其
信用卡账户的锁定,并继续享受正常的用卡权益。
然而,若存在恶意
违约行为,且该行为已经持续至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欠款的严重情况时,即便是完成了
债务偿还,信用卡恢复使用的机率也可能较小。
在此种情形之下,申请人可以考虑申请持有新卡或直接联系信用卡客服部门,寻求恢复原有信用卡
使用权限的可能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