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经营者存在乱扣手机话费等
欺诈行为时,应依法向
消费者支付三倍于消费者所受损失的
赔偿金,且该赔偿金应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费用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