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案事务未牵扯到任何财物关系,将收取费用范围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
反之,如果案例涉及到了财物关系,则将根据基础服务费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话,会按照以下比例分段提升计算公式。
例如此案所涉标的金额若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将依据5%至6%的费率来进行计算;
若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将依据4%至5%的费率来进行计算;
以此类推,直到金额达到或超出50,000,000元为止,对应的计算费率分别为2%至3%,和最后一个阶段的1%至2%,以及更高费用阶段的0.5%至1%。
(二)在审理和辩论阶段中,如果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那么其服务收费将维持在如下水平:
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操刀案件的,每宗案件需支付2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费用;
而作为
自诉人和受害者
诉讼代理人的费用,将会收取2000元至15000元之间的费用。
然而,假若该案件涉及到了财产关系,那么就需要按照我们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例如,若审理和辩论阶段都涉及到了财产关系,那么其收费将参考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再根据实际情况的复杂程度进行相应调整,且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自诉人、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