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人身权利遭受司法侵害之时,可得到的
赔偿内容主要涵盖如下几大方面:
首先即是对导致受害者实际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损失所引发的费用作出赔偿,而在这部分赔偿中,其总体原则应当依照受害者实际支付情况为准则,采取现实补偿的措施。
此部分费用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病疗伤所需的治疗费用、药物费用、诊断费用、手术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等;
(2)相关费用,即与治疗过程紧密相协调的若干费用项目,如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用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