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正式协商和自愿签署
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需对涉及到的
共同财产分配、
子女监护权归属及负债责任承担等关键问题展开充分的共识性商议,并在多方面反复论证和完善后,亲自前往当地的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待相关部门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将会在法定的期限内签发
离婚证书以示认可;
而对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的夫妇来说,若其中一方坚持
离婚立场且未能与另一方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