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裁量决定不
起诉后,应及时公开宣布这一决定,并将
不起诉决定书亲手
递交给
当事人及其所在机构。
同时,倘若涉案人员在
审查起诉阶段仍处于关押状态,检察官必须立刻为其寻求自由。
至于涉及存在受害者的案件,若检察机关做出决定不起诉的决定,相关部门应对该决定书送至受害者手中以示公正。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我院所提出的不起诉可划分为如下几类:
首先是法定不起诉,也就是说,当我们对
犯罪嫌疑进行审查,经过谨慎斟酌后发现其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会果断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其次是
酌定不起诉,即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施加
刑事处罚或免于执行
刑罚,此时,我院也可以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是
证据不足不起诉,当我们通过
补充侦查仍难以确定
犯罪事实,无法形成完整
证据链条时,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做出不起诉的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
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申诉,请求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