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建设项目主顾持续拒绝支付应付款项,工程
承包方有权向法院提交
申诉请求,以敦促项目主顾支付相应款项,待生效法律判决公布之后,将依据判决内容要求项目主顾按时支付
工程款,或者施工方亦可放弃发出律师函而选择直接诉诸法庭。
倘若法院审判结果判定后,项目主顾仍未按期支付款项,承包方有权在决定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结束后,申请强力执法手段。
承包方同样有权力申请人
民法院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公正的拍卖活动,然后根据优先于其他
债权人获得
拖欠款项的规定,优先受偿自身应得的工程款部分。《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