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告人所窃取的乃是正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下的通讯设备,那么其行为将被视为对公共通讯设施的蓄意破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被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然而,若被告人所盗取的乃是尚未投入实际应用或暂时闲置于某个角落的通讯设备,那么其行为便构成了常见的
盗窃罪行。
对于团伙作案的情况,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属于
共同犯罪的范畴,因此在计算涉案金额时,不应仅仅考虑各成员的个人所得,而应该将所有人的共同所得纳入考量范围。
无论是否真正实施了
盗窃行为,只要是团伙中的一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