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合同期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的
劳动合同而言,
试用期的上限应设定为不超过一个月;
若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之间,那么其试用期也应被限制在两个月以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同一位雇主和同一位员工之间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而针对那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
合同期限未满三个月的情况,则不得再另行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