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信用卡拖欠未偿还事项存在两种可能性,即可能会导致
当事人入狱服刑,但也存在坐视不管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需承担
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的
违法行为是否构成了
刑事犯罪。
2、当某些特定情况下因未偿还信用卡而导致的行为符合
刑法规定的
量刑标准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
具体而言,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如下:
任何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的人员,若是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将被判处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
涉案金额过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应当受到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要偿还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倘若被认定存在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其涉及的
刑罚将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要承受同样的罚款或没收
个人财产的
处罚。
在此过程中,有以下几种行为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首先,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亦或是凭借
虚假的
身份证明进行欺骗获得的信用卡;
其次,故意利用已经过期或无效的信用卡进行
欺诈;
再者,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实施不正当行为;
最后,在明知自己没有财务能力的前提下,透支达到规定限度或期限且经过发卡行
催收后依然不予偿还的行为。
对于所谓“恶意透支”,根据该
法规,应当被理解为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超出法定额度或期限的透支行为,而且即使遭到发卡行的催收回款要求后仍然置之不理者。
此外,若是实施
盗窃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则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