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缓刑是指针对已经被判定一定
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特定情形下,给予他们在某段时间内附带条件而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特殊制度。
2、针对妨害公务行为的犯罪情节等级一般而言,所造成的社会损害程度较轻,并未导致
轻微伤害及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设定为四个月的
拘役。
然而,若妨害公务犯罪行为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或带来了严重后果,则量刑起点将调整至一年的
有期徒刑。
在此基础上,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犯罪分子仍有机会获得缓刑的宽恕。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这就意味着,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将无法获得缓刑的机会。
同时,犯罪分子需要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并且适用缓刑不会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即使不对其进行关押,也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另外,根据
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
累犯,无论其刑期长短如何,都不能适用缓刑。
因此,虽然
妨害公务罪存在着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犯罪分子并非累犯,且被判处的刑罚不得超过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