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卡人承担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责任: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持卡人具有明显的
非法占有的企图,他们会超出正常的规定额度或超出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历经发卡行的两次书面催缴以后,如果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未能按时偿还欠款。
信用卡恶意透支所带来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第一,将产生对个人信誉度的严重损害并形成不良纪录;
第二,需要支付高额的
滞纳金和利息;
第三,发卡行可能会启动法律程序采取
诉讼措施;
第四,自还清欠款之日算起到未来五年之内,该持卡人可能无法再从任何银行获得信贷相关的服务和产品。《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