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欠条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后的相应处置办法如下所述:
首先,若
欠款诉讼时效已逾越,建议尽力以诚恳和善意的态度,促使双方
当事人就借款本息达成书面还款合意;
其次,倘若欠款已超出法定时效,而双方依然未能成功协商解决此事,那么作为
债权人一方,可尝试向
债务人发送正式的
催收逾期款项通知函;
如果债务人自愿在该通知函上签名或加盖公章,将被视作对原有欠款义务的再次明确认可。《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