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的
医疗保险费用由政府资助和个人缴纳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对于尚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民众以及失去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士、低收入家庭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
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所需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政府全权承担。
同时,为确保低保户的
医疗费用得到充分保障,我国已经制定并逐渐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而对于低保户来说,国家也设定了一个最高救助金额,即达到最高2万元的救助标准。
按规定,只要具备低
保证件,无论是首次报还是再次报都可以申请此项救助。《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