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
债务重组的各类形式进行归纳与分析后,可以发现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主要模式。
首先是以
债务人自身所拥有的资产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重组方式;
其次是债务人通过将部分或全部
债务转化为资本金(实际即股权)的方式来实施债务重组,这类方法在
股份有限公司中具有同等效力,可被视为将债务转换为股本的一种形式;
最后则是对其他债务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例如降低债务本金、豁免债务利息等。《破产法》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
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