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之途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一般性的民事
侵权行为,可以采取协商解决、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提交至法院以进行司法
诉讼等不同形式来加以处置;
其次对于涉及到公共利益领域内的侵权问题,理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起相关责任和义务,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最后若涉及到
刑事犯罪范畴,则须依法移送至具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严格审理,并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
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