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
法规,集中于行政机关所在地人
民法院进行
行政案件的审理。
对于经过
行政复议之后的案件,同样可以选择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相关人民法院来进行审判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任何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皆可先行向行政机关提交复议申请;
若对复议结果仍存有异议者,亦有权向人民法院发起
诉讼请求。
此外,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有关的
当事人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响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