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夫妻共同参与创办的企业所产生的
债务问题,须由该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股东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作为
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及法人财产所有权,可以使用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所有
债务进行清偿。
2.在
有限责任公司方面,股东仅需按照其
认缴的
出资额度为上限,即可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而在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则需要根据其购买的股份份额,对公司的债务负
有限责任。
3.对于以公民个人名义申办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若以
共有财产进行投资,或者其利润的大部分用于
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开支,那么他们所产生的债务将依照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同样在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活动,所得收入将被视为夫妻共有时,所产生的债务也将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