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任一方因参与赌博而向第三方举债所产生的
债务,则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
此种债务被依法认定为该负债人的
个人债务范畴。
而所谓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支持夫妻共同的日常生活需求,或是对家庭共有的资产进行管理、开发、收益及处置等活动时产生的相应负债。
这种债务通常与夫妻二人的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也常常源自于对
共有财产的应用、管理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责任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