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牌照更换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若您的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不慎遗失、损毁或者部分损坏,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您需要向您所在城市机动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补办或更换。
在递交申请时,您需要详细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附上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
机动车管理部门将对您提供的证明和凭证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如确认无误,他们将会从您手中回收已遗失、损毁或部分损坏的号牌,并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为您重新制作、发放新的号牌,同时保证原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保持不变。《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