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家长,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他们均拥有对子女的
抚养权,同时必须承担起
抚养和培育孩子的重任与职责。
生育却并不进行抚养,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且违背我国法律
法规的行为。
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父母拥有教育以及保护未满成年子女权益的权力和义务,子女也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因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被忽视或免除,即使父母已经办理了
离婚手续,他们仍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