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其
诉讼费用为人民币2,000至30,000元不等,上浮或下调20%的幅度;
然而,若实际收取费用未达到人民币2,000元,则按照人民币2,000元计算。
(二)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
纠纷,按照
诉讼标的额分阶段进行累加计算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具体而言,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部分,收取6%的费用;
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部分,收取5%的费用;
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仅需收取0.5%的费用。
同时,上浮或下调20%的幅度仍然适用,但累计收取费用仍未达到人民币2,000元的,则按照人民币2,000元计算。
(三)计时收费方面,每小时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上浮或下调20%的幅度同样适用。
(四)如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况,反诉部分可根据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五)
发回重审的案件,若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则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六)风险
代理收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4.96%,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