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达五年之久的
分居生活已经表明双方并不适宜再共同维系婚姻关系,因此在此情况下
提出离婚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如果夫妻二人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处于分居状态,并且双方均有意愿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便可通过协商达成
协议离婚。
然而,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
诉讼,前提条件都是需要双方积极配合并完整履行程序。
双方只需经过三十天的
离婚冷静期,对
离婚申请没有撤回的话,那么他们将可以顺利地领取到
离婚证书。
2.如果其中一方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则有权选择运用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
当情侣或夫妇因感情不和导致长期分居五年时,这便构成了
夫妻感情破裂的客观事实,人
民法院在进行多方面的调节均无法奏效之后,也会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