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为期三载,即三年之限定,人
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民事权益保护而言。
具体而言,诉讼时效自踏入权利受损及相关义务方知识体系之日起算起。
然而,自权利损害之日起长达二十年以上若未提出诉求,人民法院将对其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亦可提出延期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若有关欠据
逾期达三年且并无
申诉诉诸法律手段,则视为超逾法定诉讼时效,进而失去
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