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足部跖骨骨折所导致的残疾程度评估,必须对
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水平作出相应的评鉴。
一般来说,如果脚趾骨折经过治疗且伤愈后没有任何残留症状,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
十级工伤范畴。
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和医学权威机构的相关规定,十级
工伤鉴定的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器官部分缺损但不影响正常动作、形态异常、功能无障碍、无需依靠药物治疗以及日常生活能够自行料理等等。
关于小脚趾骨折带来的补偿问题:
受伤员工可向
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按照
伤残级别一次性收取
伤残补贴款,其中对于
十级伤残的员工而言,其伤残补贴款应为六个月的个人月薪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