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达一千元人民币之情节者,可依法判处应有的刑事惩罚;
2.若构成犯罪,应依据具体情况,选定合适比例区间作为刑期起始点;
3.若是涉及数额较大者,可在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以及
拘役范围内划定刑期起始点;
如涉及金额庞大,甚至有其他恶劣情节,则需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之间设定刑期起始点。
伴随着现代信息科技迅猛发展的脚步,网络
盗窃行为日渐频繁。
为了深度规范大众参与网络活动,我国制定了针对性的
法规条款,网络
盗窃罪即特指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通过破解账号密码、管理员权限获取、甚至修改软件系统等方式,非法占有各种有形或无形资产以及货币。
对于未经许可破坏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应当视作盗窃罪进行处理,并按照中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判定其刑法责任。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虚拟财产同样属于盗窃罪所适用的犯罪客体范畴。
网络游戏中取得的虚拟财产大多源于玩家的操控与付出,其价值体现包括游戏过程中所投入的时间、人力资源及上网费用等等。
另外,我们不能忽视的还有,很多游戏中的虚拟资金、武器等物品均能通过购买充值卡的形式获得,而这些充值卡本质上正是由游戏玩家以实际金钱(真实货币)来换取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