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补偿费用中的第一项——房屋补偿费(亦称为房屋重置费)。
这项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拆卸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其具体计算方式为根据被
拆迁房屋的构造及折旧情况分档,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量。
其次,我们来探讨关于周转补偿费的问题。
这项费用主要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临时居住环境变迁或者寻找临时居所而产生的困扰。
其具体计算方法为依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实际生活需求分档,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除了上述两项基本的补偿费用外,还存在奖励性补偿费用这一概念。
这种费用的目的在于表彰那些积极配合
拆迁工作,并且在拆迁过程中表现良好的被拆迁人。
此类奖励性补偿通常会依照特定标准进行评定和发放,旨在调动被拆迁人参与拆迁的积极性。《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