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剖析:
票据乃是由发票人依照法律
法规所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其明确约定发票人或委托他人、金融机构在固定到期日或见到票据当天无条件地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
定金额。
依据
票据法的详细规定,票据主要涵盖三类,即
汇票、
本票以及
支票。
鉴于票据本身具有一定的货币价值,且票据的付款义务人承担着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此票据常常成为不法分子实施
欺诈犯罪的重要目标。
为有效打击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
违法行为,维护票据的正常流通秩序,我国
刑法特意设立了票据诈骗罪这一
罪名。
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若要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
行为人须在主观上存有故意,即有意通过金融票据进行诈骗
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金融票据诈骗行为;
最后,行为人所骗取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