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们,当您想办理异地车过户手续时,我们为您提供以下指南:
已正式注册并完成登记的机动车辆的所有权如需进行转让,现在的机动车所有者应在机动车交付给新车主后的第30天内,严谨而慎重地向登记地点所属的车辆管理所提交相关的转移登记申请。
在提出转移登记申请之前,敬请机动车所有人务必确保已经妥善处理与该机动车有关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
交通事故。
请您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步骤操作,以确保您的过户手续能够顺利完成。
感谢您对本指南的关注,希望它能为您带来帮助!《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