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据
逾期收益的约定,遵循相关规定,若已作出明确约定者,视为有效,但不得超出
合同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之限。
若
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期内利率与逾期利率皆未做出具体表述,出借方享有法定权利,要求
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依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承担相应的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
反之,若在
借款期限内已经规定了利率,而在逾期之后却未规定本金利率,则出借方可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依照该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