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举报
欺诈行为时,仅需提供足以证实存在欺诈行为的相关
证据资料即可;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务必需要通过核实后方可获得确凿的有效性,然后才能作为判定案情的依据;
3、若遭遇诈骗事件并决定
报警处理,受害者可直接向警方提供与
犯罪嫌疑人之间的通讯记录,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及录像资料、以及银行转账的相关记录等等,竭尽所能地细化所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
个人信息,以便协助警方尽快破获案件,从而尽早追回被
非法侵占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
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