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饼是中国传统婚礼习俗中的一种重要仪式,通常是指男方在婚约初步确定后,向女方支付的公元前聘金或者礼品等财务。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这些礼饼通常被归入女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并不被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富。
然而,针对嫁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并分别进行处理。
就中国的社会背景而言,婚姻意味着男女双方组建新的家庭,而且这个新家庭更应当看作是夫妻彼此共建的生活单位,而非任何一方的私有产物。
因此,当涉及到如电冰箱、洗衣机等家庭日常用品时,女方的父母在赠送物品时所持有的观念,更多的是从便捷二人未来生活的角度出发,以便为他们未来的生活提供便利。
在现实生活中,以上提及的物品往往在夫妻双方之间共享使用,为此,此类物品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然而,对于一些具备人身专属性质的物品,例如戒指、项链以及服装等私人物品,因为它们只能由特定人士享用和使用,所以这类嫁妆应该被认定为是赠与者通过自身行动表明的明确给予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
至于那些价值较大,且必须办理相应
物权公示手续的财产,例如房屋和车辆等,无疑是女方父母期望女儿能够在新家庭中过上舒适美好生活的体现。
因此,如果在
产权证书上标注了双方的姓名,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这些财产只登记在男性一方的名下,那么则应当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代表了女方父母对他们双方的馈赠之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