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方为遭受损害的人士所提供的财政
赔偿中所涵盖的具体项目,这其中主要包含有:
医药费用、
误工损失补偿、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以及必要的饮食补给费用;
而当受害者由于受伤导致残疾时,赔偿责任方还需要承担
残疾赔偿金、辅助残疾人使用的专用器具购买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以及在康复护理过程中实际产生并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未来治疗所需的费用,同样地,这些项目都应在赔偿责任方的职责范围之内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