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拘留措施既可作为一种
行政处罚,也能转化为刑事惩罚。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倘若某些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引发了治安管理秩序的混乱,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权对这类行为人实行
行政拘留处罚。
此外,倘若因公安机关在现行犯罪现场或居住场所内发现了任何具有犯罪
证据的情况,并且对于这些现有的犯罪行为者或者在侦查过程中的重大嫌疑人,他们可以依法采取先行
刑事拘留的强制手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
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
驱逐出境。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
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